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会章程,会费标准应切实遵循“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”、“依据工作成本”的原则确定,同一社团对同类会员收取会费应统一标准,结合会员单位性质不同分别收取会费。根据我会实际情况,经协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,并在省民政厅登记备案,会费标准如下:
副理事长单位:8000元/年;
常务理事单位:4000元/年;
理事(监事)单位:2500元/年;
团体会员:1500元/年。